发布者:叶圆维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57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两名被告人涉嫌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商品,包括耐克、阿迪达斯、古驰、香奈儿等。被告人未获品牌授权,购进并销售假冒品牌商品。通过“拼多多”平台的店铺进行直播销售,涉及销售额显著。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量刑意见为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确认公诉机关的指控,查明被告人销售假冒商品的事实。辩护人积极促成两被告人与部分商标所有者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赔偿,后在辩护人的努力下,加之法院考量到上述情节的情况下,以人为本。最终两被告人得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判决结果: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法律价值:
强调了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打击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原则。
突出了赔偿和和解在解决民事纠纷中的作用。